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08浏览次数:626

校内各单位:                

    湖北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已经开始。对照课题指南,学校2015年度校级课题立项项目与本次课题申报指南契合度较低,为了提高课题申报质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课题指南》确定的年度重点研究领域为参考依据,坚持《课题指南》引导和研究团队自主选题相结合,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为人力资源强省建设服务。

二、201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四、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五、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初评入围用,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纸质档一式4份在6月15日之前交至科研处,电子档发科研处公共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湖北教育科研网”,网址:http://jyky.e21.cn/。网上申报时间从2015年7月1日起至7月5日止。科研处将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主持人,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芳             联系电话:027-87761909   

邮箱:wtckyc@163.com

 

科研处

20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