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校级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工具书(本人编写10万字以上);
3.通过鉴定或评审的纵向、学会及校级科研项目;
4.科技开发及实用技术成果:
(1)产品
①在校内外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使用效果好、影响大的产品;
②校办产业正式投产,且经济效益显著的产品;
③有实用价值的新产品。
(2)实用技术
①新工艺、技术革新;
②有独创性、实用性和一定复杂程度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③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教学仪器或设备;
④其它实用技术成果。
5.科技推广性成果
(1)技术转移
面向市场和产业需求,为社会、行业和企业提供各种解决方案、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2)成果转化
将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实现科技成果的工艺化、产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产业化开发
将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技术和产品成熟度高,市场反应好,对产业发展贡献大。
二、申报对象:
本校在职教职工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拥有的具备以下评审条件且没有在校外获得有关奖励的科研成果,均可申报。
1.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审条件
⑴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观点正确,研究方法科学。
⑵理论性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创新性,在促进本学科、本研究领域的发展或促进先进文化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⑶应用性研究成果应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提出了新的思想、观点和方法,或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为党和政府、企事业部门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和方案,得到了较高的社会评价。
⑷研究成果体例严谨、规范,内容科学、系统、完整,论证充分,资料准确、翔实,文风端正。
2.科学技术成果评审条件
⑴基础性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创新性,在自然现象和规律的发现、创建科学理论方面做出了贡献,或在研究方法、实验论证等方面有所创新。
⑵应用性研究成果应是科学技术的新发明、新创造;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关键技术或取得创新成果;该成果的应用,对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了促进作用。
⑶推广性成果包括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开发,应对区域经济、行业和企业创造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1.凡申报的科研成果必须注明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成果(或成果权属人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2.申报科研成果奖的项目,必须经科研处进行成果登记。
3.申报科研成果奖,须向科研处提供成果的基本材料和证明,如成果原件、鉴定书(或评审意见)、实物(产品)、用户证明、评价证明等,并填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评审申报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向科研处申报。
4.已在校外获奖的成果、已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及各类精品课程不属于申报范围。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科研成果奖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4日。
联系电话:027-87766522 虞沧 邮箱:wtckyc@163.com
附件: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科研处
2016年4月20日
根据《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校级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工具书(本人编写10万字以上);
3.通过鉴定或评审的纵向、学会及校级科研项目;
4.科技开发及实用技术成果:
(1)产品
①在校内外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使用效果好、影响大的产品;
②校办产业正式投产,且经济效益显著的产品;
③有实用价值的新产品。
(2)实用技术
①新工艺、技术革新;
②有独创性、实用性和一定复杂程度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③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教学仪器或设备;
④其它实用技术成果。
5.科技推广性成果
(1)技术转移
面向市场和产业需求,为社会、行业和企业提供各种解决方案、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2)成果转化
将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实现科技成果的工艺化、产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产业化开发
将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技术和产品成熟度高,市场反应好,对产业发展贡献大。
二、申报对象:
本校在职教职工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拥有的具备以下评审条件且没有在校外获得有关奖励的科研成果,均可申报。
1.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审条件
⑴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观点正确,研究方法科学。
⑵理论性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创新性,在促进本学科、本研究领域的发展或促进先进文化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⑶应用性研究成果应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提出了新的思想、观点和方法,或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为党和政府、企事业部门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和方案,得到了较高的社会评价。
⑷研究成果体例严谨、规范,内容科学、系统、完整,论证充分,资料准确、翔实,文风端正。
2.科学技术成果评审条件
⑴基础性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创新性,在自然现象和规律的发现、创建科学理论方面做出了贡献,或在研究方法、实验论证等方面有所创新。
⑵应用性研究成果应是科学技术的新发明、新创造;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关键技术或取得创新成果;该成果的应用,对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了促进作用。
⑶推广性成果包括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开发,应对区域经济、行业和企业创造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1.凡申报的科研成果必须注明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成果(或成果权属人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2.申报科研成果奖的项目,必须经科研处进行成果登记。
3.申报科研成果奖,须向科研处提供成果的基本材料和证明,如成果原件、鉴定书(或评审意见)、实物(产品)、用户证明、评价证明等,并填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评审申报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向科研处申报。
4.已在校外获奖的成果、已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及各类精品课程不属于申报范围。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科研成果奖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4日。
联系电话:027-87766522 虞沧 邮箱:wtckyc@163.com
附件: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科研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