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附件1、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教科研[2016]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和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6〕35号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9份(原件1份,复印件8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并以部门为单位报交科研处办公室(逸兴楼302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档发至科研处信箱:wtckyc@163.com。
2.申报时间截止6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人:虞沧 联系电话:027-87766522
科研处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