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二级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18浏览次数:796

 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体制机制,规范二级学院学术事务管理,根据《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武职校〔2016〕21号)文件精神,拟在二级学院(部)设立学术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分委员会组成规则

1.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热爱并熟悉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学术道德高尚;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熟悉所在学科、专业的学术状况,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能认真履行委员的义务;

5)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2.学术分委员会人员组成

学术分委员会一般由5-9人(单数)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为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另设秘书1名学术分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从事本部门的相关工作,任期同校学术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为其当然的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

3.产生程序

学术分委员会人员由所在教研室推荐,二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二、学术分委员会职责

学术委员会对本部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重大学术事项进行审议、评定和咨询,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并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派的有关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1.制订本部门专业建设与发展战略、教学科研规划。

2.评审推荐本部门申报的各类教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监督本单位各类教学、科研项目的实施推进。

3.指导、扶持本部门的科研创新团队、研究所(院)、技术中心、博士基金项目等建设工作。

4.负责本部门选聘教师和推荐人才的学术评价工作。

5.负责本部门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有关工作。

6.负责本部门科研成果认定、科研考核工作。

7.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学术工作。

三、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8年6月26日前完成学术分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并将学术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档发至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纸质档加盖部门公章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逸兴楼301科研处办公室

电子信箱:wtckyc@163.com

联系人:虞沧  联系电话:027-87766522

 

附件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名单(2018年6月).docx

附件2:二级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名单.docx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