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新30条”的工作部署,省科技厅日前制定出台《关于以创新主体需求为导向 持续优化科技领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坚持“优化科技营商环境19条”),着力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以科技创新增强湖北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优化科技营商环境19条”重点聚焦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进科技监管方式、提升科技服务质效、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等四大方面,在下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权限、提升外国人来鄂工作便利度、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加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改革、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百千万”行动、深入推进科技金融“滴灌行动”、优化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生态等19个方面持续发力,积极主动为科技企业、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等创新主体提供“一对一”的贴心服务,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科技创新店小二”,充分激发湖北科技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科技强省。
此外,省科技厅还大力开展优化科技领域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聚焦科技创新领域人民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在“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方面,主动对标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先进省市,不断优化科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其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成果登记等7个事项办事承诺时限达到或优于先进省市中最优地区的承诺时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等39个事项实现“零跑动”。
来源:湖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