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奖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1-06-07浏览次数:663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奖的通知》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项目应当于20186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9年度、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推荐程序

提名申请—学校评审—推荐清单报教育厅、校内公示—网络填报—教育厅公示—纸质材料报教育厅

不符合提名要求的项目不得申报。申报项目须以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四、有关事项

提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6101400

联系人及电话:李彩芳    027-87766522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20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