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立下列奖项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请各提名单位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 3 人联合提名 1 项 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 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 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 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 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奖励办法》(教技〔2019〕3 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项目应当于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 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 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时间安排
1. 拟申报奖励项目组请于2022年4月10日前认真学习通知中的填报说明及具体要求(附件1),并将申报意向表(附件2)发送至wtckyc@163.com。学校预审后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推荐号和校验码并发送拟推荐项目组。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彩芳
联系电话:87766522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附件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意向表.xlsx
附件3:教技〔2019〕3号文件:《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x.docx